9月26日,省人大常委會到省財政廳視察2018年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情況(攝影:吳國...
2018-09-26
2018-09-26
2018-09-12
2018-09-12
2018-08-27
2018-10-15
2018-10-15
2018-09-25
2018-09-25
2018-09-10
2018-08-21
2018-08-21
2018-08-02
2018-06-23
2018-06-23
2018-10-15
2018-10-15
2018-09-25
2018-09-10
2018-08-21
2018-08-21
2018-08-02
2018-06-23
2018-06-23
2018-06-07
2018-09-29
2018-09-29
2018-09-10
2018-09-07
2018-09-05
2018-09-03
2018-08-30
2018-08-29
2018-08-28
2018-08-27
2018-10-16
2018-10-16
2018-10-11
2018-10-10
2018-08-23
2018-08-22
2018-08-22
2018-08-21
2018-08-21
2018-08-21
2018-07-25
2017-11-08
2017-07-12
2017-07-12
2018-04-08
2017-09-27
2017-09-01
發布時間:2017-04-01 17:28:00 字號:【大 中 小】 打印 關閉 收藏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加強和規范預算單位實施
國庫集中支付工作的通知
省級各預算單位、省級國庫集中支付各代理銀行: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中發〔2013〕13號)、《財政部關于加快建立地方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的指導意見》(財庫〔2009〕70號)和我省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相關規定,從2014年1月1日起,省級預算單位執行國庫集中支付情況納入財政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系統。通過監控干預,預算單位現金結算大幅減少,違規轉款行為得到有效控制,此舉不僅規范了預算單位用款行為,提高資金支付效率,也為規范財政預算執行管理搭建了良好的工作平臺。但是,從監控結果分析看,預算單位在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部分預算單位財經法規意識淡薄,違規從零余額賬戶轉款、提現等行為仍有發生。為加強和規范預算單位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確保財政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嚴格按預算支付資金
針對部分單位不按預算規定用途使用資金,自行變更預算項目,混用預算指標等問題,各預算單位應嚴格按部門預算分類使用預算指標,不準擅自調整、竄用預算科目和預算項目,嚴禁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嚴禁虛列支出。預算單位如因特殊情況需改變預算執行的,須報省財政廳審核批準并調整預算指標后,方能使用資金。
二、加強財政資金轉款、提現管理
零余額賬戶是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禁止將財政性資金從零余額賬戶違規轉入單位其他實有資金賬戶,是貫徹落實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將所有財政性資金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防范和控制財政資金支付風險的具體要求。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系統正是基于對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資金支付過程的實時監控,及時糾正各種違規、不規范的轉款、提現支付行為而產生的新型財政監督管理手段。按照《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零余額賬戶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庫〔2009〕47號)和《云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省級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工作的通知》(云財庫〔2013〕40號)相關規定,除省級財政預算資金文件明確財政資金需要由單位進行轉撥外,預算單位不得違反規定從零余額賬戶將財政資金向本單位其他實有資金和上級主管單位、所屬下級單位賬戶劃撥。同時,各預算單位要切實加強對現金支出的管理,按照中央八項規定,進行公務活動時使用公務卡支付,進一步壓縮現金結算支付量,嚴控大額、高頻提現行為,不得違反《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云南省財政廳 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關于預算單位庫存現金(備用金)實行限額管理的通知》。
三、停止使用空白支票
空白支票支付是實施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之初,尚未推行公務卡結算制度,為滿足預算單位零星支出或臨時用款而采取的特殊過渡手段。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各種支付手段的不斷完善,空白支票支付的弊端日趨明顯,特別是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系統上線運行后,部分預算單位頻繁使用空白支票支付脫離監控,給財政資金安全帶來隱患。為加強預算執行管理,提高支付信息準確性,保證支付過程合規性,省財政廳決定從2014年7月1日起,在國庫集中支付系統中停止使用空白支票支付方式,即預算單位在系統中錄入支付時,票據類型不再有“空白支票”選項。預算單位只有完整填寫“收款人名稱、收款人賬號、收款人開戶行”后,錄入的支付業務才能保存并提交審核。
四、切實規范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
從近年來審計和財政監督所反映的情況看,預算單位實有資金銀行賬戶往往是資金管理違規問題的多發區,特別是預算單位從零余額賬戶向實有資金賬戶違規劃款問題屢禁不止。隨著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對預算單位的全覆蓋,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大量存在的情況已不適應進一步深化改革要求。下一步,省財政廳將嚴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省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通知》(云政發〔2012〕167號)文件規定,對違規開設和多頭開設銀行賬戶的預算單位要求限期撤并,對準備開立賬戶手續不全的,一律退回完善,已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預算單位,原則上不再新開設實有資金賬戶,有效控制預算單位銀行賬戶規模。
五、加強與代理銀行溝通
各預算單位應加強與代理銀行的溝通,要求代理銀行按代理協議準確、及時地辦理零余額賬戶支付業務。各代理銀行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庫集中支付相關制度規定,對預算單位從零余額賬戶劃款、提現等行為嚴格把關,對預算單位提交的支付憑證進行仔細審核查看,對存在違規情況的支付憑證予以拒付,加強對單位用款情況的查詢、審核、跟蹤和監督,并將相關情況通報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
相關新聞
網站鏈接
群眾辦事百項
堵點疏解行動
群眾辦事百項
堵點疏解行動